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通过各种法定的福利保障计划,建立一张社会保障网,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高度社会福利,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社会补助等方面。因此,有人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建设“福利社会”,大大减轻了,甚至消除了剥削。现实情况到底如何,我们只需要看看以下两组数据,便可窥见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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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济学家奥图·布伦诺所引用的数字,西德生产食品和饮料的工业和纺织工业,生产价值一千德国马克的商品所需的工作时数,在1950年与1964年之间,分别从77小时降到37小时和从210小时降到89小时。汽车行业方面,1913年,由于汽车自动流水装配线的应用,汽车的组装时间从以前的12.5小时缩短为1.5小时,经过百年的发展,到现在约为30分钟。(〔比〕厄尔奈斯特·曼德尔:《晚期资本主义》,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20世纪90年代,生产一辆汽车约为5分钟,现在时间缩短到1分钟。(《一分钟一辆车》,《中国汽车报》2018年6月19日。)
在生产力快速发展的今天,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大大延长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都是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组成的。必要劳动时间,是劳动者补偿或者说是创造自身工资的时间;剩余劳动时间,是必要劳动时间之外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按照马克思的阐释,剥削由剥削率(又称剩余价值率)来反映,而剥削率=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100%。只要剩余劳动时间延长了,而同时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了,剩余价值率就会提高,从而剥削加强。通过上述数据,可以发现,科技创新虽然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在工作日没有明显缩短的今天,劳动者为自己劳动(生产与工资相等的价值物)的必要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了,相应的剩余劳动时间大大延长了。这说明,即使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改善了,但剥削并没有消除,甚至减轻,而是加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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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调节学派认为工人得到的“社会福利”是工人应有的劳动所得,其来源有3个部分,一是职工交纳的保险费,这是对工人工资的直接扣除,这笔费用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二是雇主缴纳的保险费。三是来源于劳动者缴纳的各种税收。政府以重税(如瑞典的个税平均超过50%)的形式也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并用这部分重税收入作为高福利的基础。(陈叶盛:《调节学派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重税的主要来源是占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资本家常常通过成立基金等方式避税),但福利的对象却是包括资本家在内的所有国民。以广大群众的收入为基础的这部分“重税”来补贴不劳动的资本家和其他有劳动能力但不劳动的人,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剥削性,是不公平的。因为重税支撑的高福利,北欧国家整体就业率仅为59.3%,目前,瑞典、芬兰的失业率分别为7.8%、9.4%。挪威20—24岁提前退休的青年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比例为0.6%,但2014年升至了2.6%。(《低就业率危及“北欧模式”》,《人民日报》2015年11月24日。)
从实质上看,资本主义雇佣劳动者的社会福利,几乎都是劳动力价值或者说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随着福利制度的完善,劳动力价值中越来越大的部分脱离工人阶级自己的直接支配,而被资本主义政府以各种福利基金的形式掌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成为了资产阶级的总代表,以重税的形式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这种劳动力价值支付形式的变化,根本没有使资产阶级减轻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控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所有制关系方面所作的调整,如股权分散化、雇员股东制,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经济地位。他们的经济地位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他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难以在根本上消除和缓和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