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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棒棒》 | 二十七

发布日期:2020-11-05 17:39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随着时光一天一天地流逝,我在自力巷里有了新的名字——“蛮牛”。不清楚是谁最先这样称呼我,只知道现在每次路过巷口的时候,皮匠都要扯着嗓子怪声怪气地送上满巷子都能听到的问候。

“蛮牛——今天做了几个业务——”

“蛮牛——吃饭没有?”

“蛮牛——今天搞到了几十块?”

这种问候极富自力巷特色,几乎每个熟悉的人路过皮匠身边时,他都要咧着嘴送上类似的问候,似关心,似戏谑,更似一种习惯。每个被皮匠问候的人都和我有着差不多的动作表情,皱眉、撇嘴,然后用力地摇头,似谦虚,似沮丧,更似不好意思。皮匠在向别人提出问题之后,从来不用眼神交流,依然专注于自己手里的针线,或者漫不经心地逗着笼子里的鸟,好像并不在乎你怎么回答,回不回答。或许他早就清楚回答中难有惊喜,也可能是这本来就只是一种习惯。

皮匠说我长得高大威猛,看起来还老实忠厚,很像《山城棒棒军》里面那个“蛮牛”,他相当地佩服给我起绰号的那个人。

闲暇时我特意跑到老甘的屋里去仔细看了一下“蛮牛”的尊容,除了体格上有几分接近以外,我们之间再无相似之处。而且我敢拍胸脯说,那个蛮牛根本就没有我“帅气的容颜”。刚来的时候没有人说我长得像“蛮牛”,这几个月在自力巷里我既没有长个儿,也没有长肉,体形外貌上根本没有明显的变化,为什么现在就成“蛮牛”了呢?

自力巷53号只有老甘拥有一面从废弃梳妆台上抠回来的镜子,不规则的七角形要垫几本书才能搁得稳,镜面覆盖着很厚一层灰尘,眼神过度聚焦能透过镜面看到镜子后面的物件儿。由于对自我容貌充分自信加上路途艰难,我从未去老甘屋里照过镜子。也曾在路过商圈玻璃门窗时有意无意瞄两眼自己映在里面的身影,虽然有点模糊,但我还是自信地觉得那个模糊的影子也很高大帅气。那个“蛮牛”怎么能和我相提并论呢?

一肚子不服的我第一次把脸贴近老甘那面布满灰尘的不规则七角形镜子。我的个子在老甘的屋里是根本站不直腰的,当然即使站直了镜子也肯定装不下,所以先不比身材,只比脸蛋儿。我用以往照镜子时最习惯的动作把十个手指插入头发,从前往后捋了一遍,感觉指头插入发丛的时候有些发涩,扯得发根生疼生疼的,还飘飘洒洒掉下来好多头皮屑。接着我想用刚刚抚过头发的指头去拔鬓角冒出来的几根白色细发,油腻腻的手上打滑,薅了半天硬是没薅下来。

怎么可能?这头发是五天前才洗的,而且用品牌香皂洗了两遍。大概是最近新陈代谢在加快的缘故吧!

至于昔日那张俊俏的脸在镜中是什么样子,我已没有太深印象,至今仍不能确定是没看清楚还是根本没想记住。但有一点我是十分确定的,当我的目光由上而下欣赏到自己鼻尖的时候,竟然清楚地看到有两根长长的胡须在冲着脑门的方向左右摇摆。

妈的,什么情况?

就算变得再丑再衰也不应该鼻梁尖上长出了触角呀——

我心里发慌,脊梁骨直冒冷气。惶恐之余把镜子倒扣过来才真相大白,几只硕大的蟑螂从镜子背后落荒而逃,当时鼻尖正对的镜面背后有一块铜钱大小的不均匀划痕。兴许当时有一只蟑螂正在透过划痕观察外面的动静,也可能是想和我开个玩笑。

我想,既然能把有一点划痕的镜子看透,说明我在审视自己容颜的时候,眼睛应该瞪得比较大,也很聚焦。所以当时没看清镜子里的脸可能是一种逃避,也可能是不忍直视。

于是,后来我就对“蛮牛”这个绰号有了新的看法和理解:人家“蛮牛”在《山城棒棒军》里可是最帅的棒棒,与“毛子”、“梅老坎儿”这些名字相比,已经是十分“高大上”的称呼了。再说“蛮牛”好歹也是一个深入人心的艺术形象,权且理解为内在气质上的接近吧。

显然,自力巷的大环境和“棒棒”这种劳动方式正在把我塑造成现实生活中的“蛮牛”。在照完镜子之后,我的确意识到了“蛮牛”这个绰号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已经很抬举了,就算皮匠他们给我改名叫“毛子”或“梅老坎儿”,我也不会有太大的抵触,只是有点委屈了当初饰演“蛮牛”的那位大哥。

自从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蛮牛”这个雅号之后,我开始时不时地认真打量自己,发现自己确实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是由内而外的。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楼黄牛的炖肉香味儿如约而至。

如果有三四天没有透透地吃一顿肉了,我在楼上闻着这样的香味简直是一种煎熬。每当闻到这种味道的时候,我几乎可以肯定,黄牛的床头一定还凉着半锅稀饭。

黄牛的伙食代表着自力巷53号的特色,早上吃面条(中午买快餐),晚上炖肉下稀饭,这个食谱从未改变。自力巷53号的老住户人人爱吃面条、稀饭和炖肉,所以黄牛的伙食能代表这里的特色。当然,黄牛是自力巷53号唯一的“高收入”阶层,而且上下班有规律,所以他的伙食并不能代表这里的标准。老甘和老金大体上两周吃一回炖肉,平时全部是面条和稀饭。老黄和老杭想吃肉的时候基本还是可以吃肉,一般是闲时补充营养忙时随便凑合,饮食上以面条稀饭为主。从来没有看到河南吃过肉,只有稀饭面条,偶尔换个口味吃馒头。大石基本在南坪的家里吃饭,偶尔也在老黄的桌上凑合着吃点面条或稀饭。

我从小到大最不喜欢吃稀饭,最热的夏天也同样如此,年轻时还为这事儿在母亲面前“摔过脸子”,至于炖肉嘛,搭配合理还是可以吃一些的。入住自力巷的头两个月,我坚定地认为“炖肉配稀饭”是天下最滑稽最没有品味的饮食组合,甚至叹息像黄牛这样的人即便有了钱也不懂得享受。黄牛日复一日地吃“炖肉配稀饭”,我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你这样搭配要不得,吃稀饭你应该把肉炒着吃嘛,炖肉的时候你就煮点干饭嘛。”

“老子几十年都这么吃,用得着你瞎操心,哥哥我就是喜欢这种味道,这种感觉——”黄牛一边阴阳怪气地回应我的建议,一边把嘴贴在碗沿转了小半个圈儿,随着“噗啦啦”的一阵脆响,两边的腮帮子鼓出两个大包,可能是用力过猛,吸入的稀饭超过了口腔的最大容积,在面部肌肉全力收缩向喉咙挤压食物的时候,嘴角渗出了两溜乳白色汁液。

“你小子——嗝——”他抻了抻脖子,又来了一次吞咽的动作,接着说,“你小子过些日子也一定会喜欢这样吃的——”随后夹起一大块炖肉恶狠狠地放进嘴里,一边痛快嚼肉一边含混不清地哼起了小曲儿:“洗刷刷洗刷刷——爽歪歪爽歪歪——”

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从黄牛屋里灰头土脸地出来,我发誓不再管他,爱怎么吃怎么吃,关我鸟事。

最近一段时间比较累,汗也流得不少,水自然也喝得比较勤,左手端着一个茶杯,右手拄着一根棒棒,既不像棒棒也不像干部,有些不伦不类。每晚回来煮完饭之后就再也不愿动手做菜,吃了几天老干妈拌米饭,感觉喉咙越来越紧,咽起来费劲,在咽不下去的时候就泡上白开水吃,后来干脆就直接在锅里多掺一点水煮饭吃。就这样,我锅里的饭是越煮越稀,最终发展到和黄牛晚上的主食没有太多区别。再后来,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吃稀饭了,连中午吃快餐也把稀饭当成了第一主食,不仅咽起来十分顺畅,而且在干活时还明显感觉没那么想喝水了。不端水杯的时候扛着棒棒,自然就越来越不像干部只像棒棒了。

既然我的伙食已经离不开稀饭,那么像黄牛那样吃炖肉下稀饭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了。尽管我一度讨厌炖肉配稀饭,但是不可能不吃肉,在自力巷53号,只要你买了肉,那一定得炖着吃,没有第二个选择。首先是锅灶等硬件设施不允许,其次是炒肉对调味品要求高,而且程序繁杂。炖着吃只需洗净切块,然后盐巴味精花椒大蒜辣椒往里一扔,火候一到就剩下吃了。晚上就着稀饭吃肉,早晨起来再用剩汤煮一碗面条那更叫一个香啊。省时省力还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闻着楼板缝里钻上来的肉香,我端起凉好的稀饭,把嘴贴在碗沿麻利地转了小半圈儿,“噗噗噗”的脆响声中碗里的稀饭下去了一小半,腮帮子高高隆起的时候,我特想把筷子伸到楼下的锅里去夹一块肉吃。

三天,也就三天没吃炖肉,我竟然如此地思念它。坦率地讲,我现在之所以没有像黄牛那样每天晚上吃“炖肉配稀饭”,是因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精力。

明天晚上,我一定要炖点肉吃……

巷道里的棒棒快餐店老板娘看我的眼神似乎也是越来越复杂了。毫不谦虚地说,在她们家吃午餐,我一直按照最高的标准消费——7块钱随便吃,至于5块钱只吃素菜的标准我一次都没尝试过。可是最近一段时间,我添菜的时候她瞪着眼看,盛饭的时候乜斜着眼瞅,还总是笑呵呵地跟我讲一个绰号叫“饿母狗”的棒棒的故事。讲了不下四遍,我都听腻了。大致意思就是“饿母狗”特别能吃,每顿要吃三大盘菜,四大碗饭,以前每天都来,老板娘感到压力很大,后来就很客气地给“饿母狗”提了一个很合理的建议,让他去查一查附近的路边到底有多少家快餐店,如果价格差不太多,可以考虑轮流去“照顾”一下别人的生意,总铆着一家吃容易“腻味”。现在“饿母狗”基本上一个星期来一回,老板娘觉得轻松了不少。听着老板娘不厌其烦地跟我讲“饿母狗”的故事,我在吃完了第二盘猪头肉的时候,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再去盛第三回了。实话实说,这个快餐店的荤菜一年四季都是猪头肉,嚼在嘴里和吃素菜没有多大区别,远不及自己的炖肉解馋,再吃两盘也照样是风卷残云,但是就算吃个六分饱,也一定要与“饿母狗”划出界线。

最近几天每到中午,我依然风雨无阻前来“照顾”自力巷快餐店的生意,添饭添菜很注重选择时机,通常都是老板或老板娘背身忙活的时候,而且动作很快从不拖泥带水。老板娘也不再重复“饿母狗”的故事了,但是她又跟我讲起了河南。她说河南以前在她家吃饭享受单独定价的“特殊待遇”——按照吃荤菜的标准付钱,按照吃素菜的标准消费,时间长了还是感到店小利薄承受不起,迫不得已只好给他涨到12块,河南一气之下就再也不来了。

老板娘总在我用餐的时候讲这样的故事,到底是啥意思呢?

天气渐热,我想买两条短裤。在夜市上看了好多次没舍得下手,最便宜的也要十五六块。最终,我请自力巷的裁缝把两条缩水的冬裤剪掉了一截。厚是厚了一点,但至少也是短裤了。

帮一位眼镜大哥搬不锈钢货架,讲好的20元工钱,结算时他坚持给了我30元。因为这10块钱,我竟然感动得眼眶都湿润了。

挑两箱装修材料去洪崖洞的路上,不小心轻轻剐蹭了一个身材很壮脖子上金链子有指头粗细的大哥。他踹了我一脚,又指着鼻子骂了两分钟,我差点吓尿了。

作者:何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