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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马雄风》 | 第四章 马鹿恋歌

发布日期:2020-09-02 18:04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在小主人身边的,是几头母鹿。也许是到了它们恋爱的季节,这些家伙有些烦躁不安,不能安分守己了。

它们早早就跑出去,满山遍野地乱跑,我只有远远地瞄着它们。在山林的生灵中,马鹿是善良一族,它们安安分分地过自己的日子,从不和别的动物争斗。在平时的饮食中,只要有草,有水就够了,从没有过高的要求。而就是这样一个弱势群体,却要遭到熊、狼等凶残家伙们的侵害。它们时刻都要提高警惕,否则就有生命危险。

正是这特殊的环境,使它们练就了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灵敏与机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它们练就了一身长跑的本领,成为运动健将,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体魄。马鹿一族有个鲜明的特点,母鹿无角,而公鹿长着高高的杈角。它的两只角对长着,最大的可达到八个杈角。正是这对杈角,使它们具有一定抵御能力。当公鹿的杈角长成的时候,大有一种雄伟、强健的气魄。

我在猎村时,常常在春天出去猎获马鹿。因为在春天里,成角脱落了,开始长出新的茸角。当茸角长到四个杈时,猎人称其为四品头。这时的茸角,外面是一层茸毛,里边包着茸血。猎人在这时候猎获马鹿,主要是为了取它的茸角。这时的茸角最有营养价值。马鹿在茸角初现时,最注重保护自己的茸角,生怕被树刮破了。

在这种时候,唯有一种方式能保护自己:那就是吃饱喝足之后,找个隐蔽的树林,趴卧在那里,过着隐居的生活,猎人是很难发现它们的。猎人也掌握了它们的生活规律,就在它们去溪边或湖边喝水时,乘机下手。猎人把鹿打倒后,首先要上去抱住鹿的头,不让它乱撞;茸角一旦被刮破,身价就会大跌。

马鹿一旦生命受到威胁时,首先就是要破坏它的茸角,不让猎人轻而易举获得。过了打鹿茸的季节,鹿茸便开始硬化了,变成利剑一般的骨杈角,从而成为它得心应手的战斗武器。

我很佩服鹿的眼力,它能在平时的活动中观察周围的动静。哪怕有一点异常,都能引起它的注意。它们的耳朵更灵,就是在嘈杂的山林中,也能识别出各种动静。一旦听见异响,它们会尽早逃走。更灵敏的是它们的嗅觉,能在很远的距离闻到异常的气味。为了充分利用这种优势,这些聪明的马鹿,常常是逆风走路。那看不见的风,会从很远的地方,把异常的气味送进它们的鼻子里。它们能根据这种气味,判断在前方活动的是不是自己的劲敌,再来决定自己的逃离行动。

我跟踪那几头母鹿,并不采取紧紧跟在屁股后面的方法,而是等它们走出以后,到了一定的时候,我循着它们的脚印,再去把它们找回来。

可是,那一天,我对它们的追踪侦察失去了线索。在一大片灌木丛中,它们的足迹消失了。我找不到它们!这些家伙竟然不给我面子,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回来。我以为小主人会训斥我不负责任,硬命令我去把它们找回来。可是小主人早已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他开始忙着采摘山丁子、稠李子、牙格达、都柿果。

他把那些桦皮箱、桦皮篓、桦皮桶都准备好,用来装那些山果。他先采来一些都柿果,放在桶里发酵,从发酵的果实中倒出一种紫红色的汁液。他把这些汁液倒入桦皮碗中,美滋滋地喝起来。我能嗅出这里面有诱人的酒香味。他在品尝自酿的山果酒,有时被醉倒在铺位上。他把采到的牙格达也封存在桦皮篓里,用来酿制自己的红豆酒。

采山丁子、稠李子,是最费力气的事情。他必须爬到高高的树上,把结满果实的树杈砍下来,然后一撮一撮地去摘果实。

看着他摘稠李子,很有意思。他边摘边一把一把地填进嘴里,嚼了几口,连子儿也不吐便咽进了肚子。稠李子的紫黑色汁液染黑了嘴,小主人简直像个小山妖。看他吃得很有滋味,我也试着吃了几粒,结果全吐了出来。这东西又酸又涩,哪赶得上肉好吃啊!我可享受不了这玩意儿。

那熟透了的山丁子,红得晶莹可爱。我也吃了几粒,勉强咽了下去。这东西从嘴酸到心,我实在不喜欢。小主人把熟山丁子压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饼,在外面晾干,然后储藏起来。

后来,他把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采都柿上。那都柿秧,是矮小的灌木,在山林中一片一片的。小主人用柞树皮做了一个采都柿的工具叫做“小簸箕”,在前口处用猎刀割出锯齿。采都柿时,用小簸箕齿刮在都柿秧上,紫黑的、挂着白霜的小颗粒便落在了簸箕里,他再把簸箕里的都柿果倒进桦皮桶里。

在这个时节,小主人的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白日里,采山果,钓狗鱼,玩得很开心。到了晚上,他在斜仁柱前的空地上,点上一堆篝火,把一条条狗鱼插在树条上,再把树条围着篝火插进土里,慢慢地烘烤。他又开始用烧红的石子烫开水,然后把晾干了的都柿叶子和黄芪叶子放在桦皮碗里,再倒进开水,沏成黑红色的茶水,从茶水里飘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味。他又把酿的都柿酒倒了满满一碗。这时,小主人的脸上现出了幸福的笑容。他美滋滋地嚼着烤狗鱼,一口一口地品着都柿酒;再端起山林特色的茶水,轻轻抿上一口,小嘴不停地“吧嗒”着。他不时抬头望望天空中的明月,又用疼爱的眼神,看了看趴在一边的我。

我不停地摇着尾巴,向他现出欢喜之情,希望他能赏给我点鱼头、鱼刺之类,让我也一饱口福。这一晚上,他的兴致很高,把一整条的狗鱼扔给了我,让我喜出望外。

喝都柿酒,使他尝到了甜头,他把一切心思都放在了采都柿上。

作者:浬鎏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