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村文化旅游
乡村文化旅游是以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资源为基础,通过创意理念、文化、合理的开发和技术的提升,创造出具有旅游吸引力、带来农业和旅游业双重收益的一种农业新业态。乡村文化旅游包括“生产文化旅游”“生活文化旅游”以及“娱乐文化旅游”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乡村文化旅游属于文化含量高、体验性强的产品。产品的核心是文化与人民,精髓是文化体验+乡村休闲的“绿色度假”。游客在进行某种旅游活动时,不管具体的旅游产品或服务是什么,都是进行一种精神消费,而这种精神消费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农业文化有关。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很多要素都可以转化为乡村旅游产品,其中,田园景观、农耕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手工艺文化、家庭文化、艺术文化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从而构成乡村旅游独具特色的核心吸引物,成为开发重点。乡村文化与旅游产业可以通过创意、休闲体验、展示和技术途径实现融合,并形成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文化在旅游业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是由不可逆转的两大趋势所决定的。首先,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人们可享受的田园风光和清新环境将越来越少,而城市居民的增多更加剧了这种矛盾;而另一大趋势就是,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民风伦理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将加入农业文化旅游的行列,农村地区那秀丽多姿的山川、江河湖泊以及当地的土特产等,很多都有着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故事。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农村保持了无数为城市居民所遗忘的民族文化,同时发展和吸收了其他的民族文化,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农耕文化作为一种长期的历史产物,其形成经过了漫长的沉淀发酵过程,因此内涵十分丰富,例如应时、取宜、守时与和谐等,这些内涵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智慧以及很高的道德境界。湖南农耕文化的起源非常早,是中国农耕文化的起源地之一,而且因为多民族聚居融合,因此湖湘地区的农耕文化资源相比于国内的很多农业地区,资源种类更加丰富和具有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民族特色。湖南省农业文化旅游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作为一种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应当因势利导,从而充分发挥湖南农业资源的潜力,为旅游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陈灿 黄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