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根本,上实现这一目标,社会各方必须共同努力,团结一心。党的十九大强调,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其生态意识状态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维护和治理。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生态文明新风尚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端正农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没有对待自然的正确态度,就不会有对待自然的合理行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对自然有着高度的依赖,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生存的环境以及生存所需的资料,人类始终需要依靠自然界而生活。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既保持经济发展,又不破坏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这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很多农民受传统自然观的影响,仍认为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类是自然的征服者,可以无偿使用自然资源,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忽视对自然的保护和补偿,导致生态恶化,引发严重的自然灾害。因此,应通过各种途径,使农民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上,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力。一方面以尊重规律为切入点,培养农民尊重自然的意识。农民对自然规律有着天然的重视,在日复一日的田间劳作、靠天吃饭中,他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自然规律的不可抗拒性。只有遵循春耕、夏种、秋收、冬藏这一四季更迭的自然规律,按照岁月时令的各自要求,当季做当季事,才能随着四季的更替而春耕秋收。如果背离了四季更迭的自然规律,就无法进行粮食生产。对于自然,人们应该认识其规律,顺应并利用其规律,而不是违背规律。无数事实证明,违背自然规律,都会受到自然的惩罚。在农民生态意识的培养中,应以尊重规律为切入点,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自然观,学会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在与自然的相处中自觉地尊重规律。另一方面,培养农民对自然的义务意识。长期以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们习惯于索取,忘记了回报。实际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统一的,任何人,享受了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在享受了自然提供的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对自然的义务,在与自然关系的处理中,在从自然界索取的同时,也自觉履行对自然的义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当前,农村生态问题日益严峻,最基本的办法就是帮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使农民树立忧患意识和生态危机意识。要使农民认识到,如果过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又不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生态恶化的后果将威胁自身的生存、生活和生产。
因此,应引导农民树立起权利与义务并重的观念,培养保护生态的道德责任感,树立对自然的义务意识,并积极地践行对自然的义务。只有具备了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和尊重自然规律的道德情操和行为规范,才能营造出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有望实现。
2.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农民对农村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的相对落后和发展不平衡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渐进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较为淡薄,根本原因是广大农民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这与缺乏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有关,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认识到农村生态文明之于社会、个人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要让农民认识到生态文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来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环保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进一步增强对搞好农村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广大农村居民理解、支持并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上来,营造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从农民个人入手,使农民认识到农村生态文明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对农民施行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意识教育,需要针对农民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在宣传中,从农民的切身利益人手,阐明农村生态环境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以及对农民个人生活的影响。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了解生态环境与农民自身的存在与发展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环境污染不仅会危及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导致土质的下降,致使农作物减产、农产品品质下降,直接影响他们的经济收入,而且会损害他们自身及家人乃至全人类的健康。生态环境恶化所引发的沙尘暴、泥石流、土地沙漠化等自然灾害都将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
3.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生态文明知识水平
知识经济时代,农民有了知识,才有求生存、谋发展的基本条件。现实情况是,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生态文明知识相对欠缺。因此,需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知识教育。农村生态文明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生态农业知识。很多农民由于缺少生态农业知识,无法采取先进的生产方式,沿袭旧历,如因对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导致耕地质量不断下降,造成严重的农业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因此,应加强农村生态农业知识的普及,尤其是加强对节水节能技术、沼气生产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立体种养技术、再生利用技术等生态技术知识的普及,让农民掌握生态农业知识,提升发展生态农业的能力。
二是生态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立法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注重保护生态、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渐上升为重要的立法精神,但由于缺乏法制教育,农民大都不了解有关环保法规政策,存在有法不依现象,严重制约了环保法规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效果。因此,要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其一,舆论宣传。舆论宣传是影响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的关键因素。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一切社会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及橱窗、板报、标语等多种教育形式,向农民宣传生态农业知识以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其二,利用农村夜校等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定期对农民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农民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迫切地需要接受再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为农民接受再教育的重要途径,应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农村夜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种农村培训机构为依托,免费培训各种生态文明知识,为农民接受生态文明知识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