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工作实务》 | 第六章 以党建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节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态建设(2)

发布日期:2020-09-20 16:3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二、强化基础性工程建设,夯实生态建设基础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及为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是关系到农民、农村经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使用期限较长的物质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农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条件。

1.夯实生态基础性工程,加强乡村道路建设

乡村道路对于农村地区交通运输的便捷性以及运输成本高低有着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增加农民收入,而加强道路建设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乡村道路建设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加强乡村道路建设上,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多渠道筹集修路资金,加强资金管理。首先可以广泛联系当地的知名人士、社会名流、成功企业,鼓励他们为家乡的道路建设出资出力;其次,省市级财政、交通部门门]对地方乡村道路建设应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建立省市级乡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对贫困县区予以补贴,多元投入,共同完善乡村道路建设机制。

二是严格监控乡村道路建设的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公路技术等级,对新建道路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并处以相应的惩罚。另外,在省级层面,乡村道路建设领导小组也应对农村道路进行抽查,不合格者不仅不得交付使用,而且要收回已拨付的国家补助金,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明确道路养护主体,增加养护人员和设备。各级政府应成立乡村道路养护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对乡村道路养护进行统一协调、规划,并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对于养护责任,应具体至村社,明确“谁修路,谁养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后,可以将道路养护情况列入业绩考核指标当中,依照相关原则,对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应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一定的惩罚。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农民参与。政府应通过当地媒体,加强道路建设的宣传教育,让农民真正意识到修建道路是惠及自身的民生工程,并让农民认清自己的“主体”地位,取得他们的支持并号召他们主动加入修路的队伍。同时,政府应意识到,道路建设只有在农民参与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做到路为民所用、路为民所有、路为民所爱,才能在修路、养路、护路、集资、出,力等全过程中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拥护。

2.夯实生态基础性工程,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要而基础的建设内容,它牵系农村的农业经济建设,拨动着农民基本生活的需求神经。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不论其规模大小,都是为当地农村解决燃眉之急,解决生活、生产用水所需,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其一,从立项源头上,要形成规范而严格的审批机制。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不论是中型还是小型建设,都要根据当地农村的地理地势特点,由施工单位提出工工程立项申请,审批部门严格依照国家相关审批规定,组织水利专家对当地农村进行实地考察,进行专业水利工程项目可行性评估,专家组对项目评估结果进行认证、签名并备案,最终,审批部门根据专家组的可行性评估认证结果进行审批。这样,经过严格而规范的立项审批,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随意化水利工程建设的漏洞。

其二,从政府层面上,要加大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农村水利,事关农村生活和生产安危,意义重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于立项审批的水利工程项目,要确保拨付足额资金,同时进行监督性审核,坚决执行“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原则,保证政府投入资金全部用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通过监督机制杜绝水利资金的滥用。

其三,从技术层面上,要委托专业设计人员进行水利工程设计。当地农村可以委托市级水利专家设计人员进行技术设计,通过实地考察,制定出可行的、合理的工程施工方案,重视工程预算和概算,用真实而详实的设计方案指导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从而保证施工质量。

其四,从管理层面上,要构建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对于当地村民,要加大管理培训力度,改变旧有观念,强调水利建设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在施工管理上严把施工资质关,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财务状况和施工经验,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施工中人、材、机管理规范化。还可以让村民参与到管理过程中,对水利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规范,保证在规范的监督体制下合理施工,确保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化、长效化。

3.夯实生态基础性工程,强化林地保护管理

强化林地保护管理,编制林地保护规划,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林地的逆转,关系到农村、林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是实现我国新农村生态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是要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必须高度重视规划工作,不搞规划,盲目建设,容易造成浪费,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将区域作为一个整体,从当地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根据土地供给与需求、自然资源承载能力与技术潜能将土地利用方向划分出主次。对现有的土地进行重新定位、区划和规划,合理安排农、林、牧、水占用土地的比例,实现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编制的土地规划,在经过权威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地方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二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情况监督,防止林地逆转和林地非法流失。实行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林地的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主导利用方向、森林分类经营确定的用途利用林地,违者将受到惩处。确需改变林地用途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从严审核,并按规定收取、使用、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恢复不少于因占地而损失的森林面积,达到林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

三是强化林业行政层级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资源监督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乱批乱占林地和拒不交纳或擅自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毁林开垦和非法占地行为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打击态势,坚决做到随起随刹。凡是出现毁林开垦和非法占地的,不仅要做到谁破坏谁恢复,而且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农村污染防治,推动生态建设进程

近年来随着各地不断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发展。但与此同时,农业污染、乡镇企业的不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缺位等多种因素使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农村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势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甚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而且还破坏了农村人居环境,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迫切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必须标本兼治,只有将宏观层面的生态文明和相对微观的污染治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遏制不断生成的环境污染。

1.科学做好顶层设计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一系列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坚持保护优先,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注重末端治理,又强调源头预防,既不欠新账,又多还旧账,真正把良好的农村环境保护起来。要严守良好环境红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划定并严守环境保护红线。要健全体制机制,通过完善目标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不顾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将环境保护的理念、目标和要求体现和融入九大体系,实现环境保护体系与其他体系紧密结合、融合共进。

2.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广大农民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更是环境保护的力量源泉和最终动力,是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充分重视农民在农村污染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理性化、有序化、组织化的原则鼓励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果造福于民、取信于民,努力走出一条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推动农村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发展农村文化生态,增强农民环保意识和水平,要通过多样化的手段加强农村生态宣传教育,使农民意识到自身既是农村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享受者同时也是破坏者。可结合当地的文化、风俗习惯等挖掘生态思想,以培养、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或生态意识,使他们努力提高环境主人翁意识和参与能力,转变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观念和生活方式。

首先是通过一些喜闻乐见、生活化的方式,比如广播、板报等大力宣传、普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丰富农民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其次是要通过科技下乡,定期教育、培训等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再者是树立典型,宣传榜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当地评选“生态文明示范村”“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培养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风气。在榜样带动和奖励的作用下,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促使其积极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的义务,奠定环境执法的社会群众基础。

作者: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