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工作实务》 | 第五章 村党支部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农村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

发布日期:2020-09-18 19:33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群众工作是一门艺术。毛泽东曾经指出:“领导工作不仅要解决方针政策,还要制定正确的工作方法。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如果在工作方法上疏忽了,还是要发生问题。”方法对了头,就能起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影响一片、带动一方的作用。方法不对,即使道理再好,群众听不进去,接受不了,自然也就没什么成效。因此,工作要讲方法,领导要有艺术,做好农村群众工作,不仅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务实的工作态度,同时还要有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统筹兼顾、把握全局

农村群众工作面宽量大,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任务繁重而具体,每一个村干部都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需要开展,因此村干部要增强统筹能力,必须学会统筹安排开展工作,更加自觉地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做到统筹兼顾,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兼顾各方,兼顾长远,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

这就要求村干部既要抓住重点推动全局工作,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又要把握全局工作,保障重点工作的突破,做到统筹兼顾,在把握全局中突出重点;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这就要求村干部既抓住重点也抓好面上,既抓好当前也抓好长远,要正确处理好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处理好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处理好重大关系,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一)抓中心环节带动其他工作

“牵牛要牵牛鼻子”“打蛇要打七寸”等谚语生动形象地说明了抓中心环节抓重点的重要性、科学性。抓住工作的中心环节,以带动其他工作的开展,是我们党一贯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运用抓住中心环节带动其他工作的方法要注意两个方面:

抓住中心环节,就是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把握全局的中心环节、关键环节,要牵“牛鼻子”,而不是去抓“牛尾巴”,就是我们常说的抓关键找症结,抓中心任务,抓主攻方向,这样就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村干部要善于从复杂的工作中找到中心环节,并且抓住最能影响全局,可以带动整个工作前进的中心环节或中心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注意于那些有关全局的重要的环节”,并抓住不放,及时解决。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中心工作上,只有抓紧才能抓住,才能带动其他工作的解决,带动全面工作,使工作协调发展。

抓好全面工作,就是要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兼顾其他工作,使各方面的工作协调发展。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的,中心工作抓得好,可以带动其他工作,而其他工作对中心工作也有推动作用。抓住中心工作是为了带动全局,在抓中心工作时,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并使重点工作渗透和传递到其他工作中去,使其他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村干部在工作中,既不能不分主次,胡子眉毛一把抓,也不能搞单打一,顾此失彼,应该抓中心,兼顾其他,统筹兼顾,弹好钢琴,做到重音重弹,轻音轻弹,善于把全局与中心工作紧紧联系起来,使各项工作繁而有序,做到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工作,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保证全局工作的完成。

(二)处理突发事件、调解纠纷

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调解纠纷,村干部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策略和方法:

1.统一领导,迅速行动,及时上报

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具有较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引发原因,同时其群体结构、动机等十分复杂,而且往往反映的问题不单单集中在一个点上,有可能涉及面非常广。因此,群体性突发事件必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一线领导小组,动员、协调、统筹各有关部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共同协调处理;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火速赶往事发现场,视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制止事态发展,特别是谨防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制造事端,同时立即将突发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如实上报。

2.深入调查,慎重定性,平息事件

事件发生后,场面比较混乱,当事人情绪激动。应及时制止事态发展,安定人心。遇到群体性突发事件,要深入调查,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注意发展动态,审传闻之言,察疑似之迹,求真伪之貌,严格区分事件性质,慎重定性,以免决策失误,使矛盾扩大、激化与升级。根据调查情况要快速进行分析、研判,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可能引发的后果及当前的处置预案。要冷静地分析事件的起因,剖析事件的根源所在,增强政治鉴别力,掌握科学的辨别方法,牢牢把握驾驭和处理农村各类矛盾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查清事实真相,弄清楚引发事件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楚是由一般性矛盾引发的事件,还是由特殊性矛盾引发的。因特殊矛盾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处理上则需要决策果断、行动迅速、快刀斩乱麻,以免造成被动。群体性事件之所以会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群众的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这些要求有些是合理的,应该而且可以解决;有的是不适当的过高要求,一时无法解决;有些则属无理要求,根本不能解决。对此要分类处理,对事件准确定性,只有准确把握事件性质,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并在整个处理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住这一原则,从而避免打击处理。

3.深入一线,分散行动,化整为零

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村干部要有无畏精神,处变不惊,沉着应对,不能措手不及,乱了方寸,要遵循“三先”“三稳”原则。三先:先倾听群众呼声,先检讨工作上的失误,先顺应群众的感情趋向再予以引导。三稳:稳住大多数,稳住群众代表,稳住事态发展。要深入一线做工作,深入到群众当中去,面对面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到了事发现场后,应分散行动,化整为零,查清事发原因以及相关人物,做好思想工作。倾听群众心声,了解事情原委,并在此基础上找准问题的症结,把握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特别是要利用亲情、族情、威信等做好关键人物、骨干分子的思想稳控工作,充分发挥当地党员干部、有一定威信群众及当事人亲友的作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示之以害,彰之以法,坚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复杂局面进行有效控制。要相信群众绝大多数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依理依法,事情是可以处理好的,只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换位思考,真心.实意替群众着想,群众是会理解的。

4.及时掌握,科学分析,果断决策

对突发事件调查进行初步综合分析后,对整个事发原因和发展动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果断做出决策、果断处置。观点要讲清,政策要阐明,特殊情况处置要果断。

直面群众对话代表。处理群体性事件必须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执法理念,做到调解为先、审慎处理、化解矛盾。群体性事件的本质是利益冲突,其酝酿和形成一般都有一个矛盾和问题积累过程,事态有一个量变到质变过程。因此,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将理性、文明、平和的方式贯彻于群体性事件处理始终。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游行、静坐等现象,要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肯定其合理的诉求。

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突发事件一旦酿成,留给我们的处置时间不会很多。那么,在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们应有一个果断、明确的表态。表态的总体原则是:实事求是,该解决的必须解决;依法依规,原则问题决不妥协;讲究人情,能够争取的尽力争取。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国家政策,依据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的界限,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又坚持原则立场,紧紧守住底线,不能动摇。要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客观公正地处理,对个别人的无理要求,不能丧失原则,随意迁就。同时,还要周密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目前政府有没有这个承受能力,会不会有连锁反应,会不会导致情况反弹等等。群体性事件涉及面较大,处理时绝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做无原则的承诺,绝不能凭个人意气,更不允许以势压人、以权代法,绝不可简单粗暴、鲁莽行事,更不能随便动用专政力量,激化矛盾,必须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原则办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注意引用法律、政策的正确和适当。

按程序协商解决办法。以调解为先,注重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在处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处理好群众的利益诉求,力争促使双方争执的焦点矛盾能得到化解。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维护稳定与群众利益、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处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疏不可堵”原则,要灵活掌握调解方法。如,意见相对集中时可采用“面对面”调解法;意见分歧较大时可采用“背靠背”调解法等。

要坚持群众参与。在事件的处理中,要创造各种途径让群众或代表参与其中,始终要掌握舆论的主导权,要防止谣言四起,不能在处理中“失言”。

5.澄清事实,适时公布,安定民心

事发之后,公众不明真相,往往会谣言四起,扰乱民心,应选择时机,向群众公布,澄清真相,讲清道理,争取群众的理解、谅解和支持,消除不良影响,安定民心,促进社会稳定。

6.消除隐患,妥善处置,合理善后

现在农村正处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交替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频繁发生,山林土地纠纷、征地补偿、道路修建、宅基地分配等引发的矛盾较多。应正视这些矛盾和问题,尽量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留下后患。

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好善后工作十分重要。

首先要恪守承诺,不失信于人。作为村干部,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必须根据问题的性质、解决的难易程度和自己的职权范围作出一定的答复。凡经过缜密思考和集体研究决定的表态、承诺,一经作出,就必须坚决兑现,谁负责、谁办理,都要项项落实,环环紧扣,不能有丝毫大意。绝对不能图解一时之围,轻率表态,言而无信,致使失信于民,触犯众怒。

其次,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处理突发事件,必须防止假大空、搞应付、耍花枪的虚事发生。村干部作出答复后,要将此事列为重点督查事项,限期办结,绝对不能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最后要引以为戒,善于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再次,以人为本,回访暖心。对一个突发事件的处置,千万不要忽视回访环节。回访是解决矛盾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处置能力的有效途径。不管是对事件发生的哪一方进行工作回访,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一方面是体现村支两委对调解工作的善始善终,认真负责,是对工作的巩固,能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另一方面是对双方当事人(或亲属)的一个很好沟通,体现村支两委以人为本,诚信调解,是一次暖心行为,能进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利于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