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工作实务》 | 第五章 村党支部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农村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7)

发布日期:2020-09-10 18:1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四、科学决策、正确用权

(一)批评与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尤其是村干部,作为直接和群众接触的“感受器”,更要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拿起这个有力武器,消除与群众的隔阂,真正走到群众中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洗洗澡”就是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然而反观时下,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在很多地方成了“钝器”,入库多年,锈迹斑斑,对其他同志不愿意提出反对意见,自己的缺点更不乐意其他人正面点出,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就像鸡毛掸子打屁股不痛不痒。在有的村干部中往往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自我批评放空炮”的现象,认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不一定就解决问题;有的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甚至开成了工作总结会,莺歌燕舞,一团和气。因此,农村党员干部应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祛病疗伤、除尘去垢、激浊扬清,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空前好转、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1.敢于自我批评,反省反思,自警自励,不当“糊涂人”

自我批评,要多从主观上深挖根源,对自身缺点和错误进行剖析,找出思想和行动上的差距,做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目的是自警、自励。有的把自我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有些“批评”连旁听者都感到不好意思,群众讥讽为“表扬和自我表扬”。结果表面.上是批评实则上是夸奖,一团和气,没有达到批评和促动的目的。自我批评要动真格,要克服“怕自己的问题说多了,授人以柄被人家抓辫子”的“怕”思想,打消“问题拣轻的说,剖析往客观上找”的“混”念头,杜绝“赶时间进度,准备不充分就急于开会”的“赶”现象。自我批评不能浮于表面,不能浅尝辄止,肤浅地剖析问题,不能用看似洋洋万言,实则空洞无物的材料应付了事。一定要做到触及思想灵魂、触及问题实质,一定要敢于揭短亮丑,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绝不允许不痛不痒、避重就轻、蜻蜓点水的自我批评。

2.敢于提出批评,讲真话,讲实话,不当“老好人”

现在村干部队伍中容易出现“老好人”现象,就是不愿意讲真话、讲实话,甚至将此奉为“官场哲学”,专讲恭维话、场面话、违心话。看到领导同事有问题,不愿提出;发现村里工作有过失,视而不见。在评议会和民主生活会上只评功不批过,只提成绩不提问题。有的村干部认为大家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很多工作是要大家帮忙的,因此在批评他人的时候,碍于情面不敢也不愿说出对方明显的缺点和不足,即使点到的也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问题、小毛病,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伤害同志间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这种“老好人”现象看似“与人为善”,其实说到底就是极其自私的表现,怕得罪领导、怕处不好同事、怕村干部跟自己过不去。要敢于讲真话、敢于提出批评,这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真正对领导负责、对同事负责、对各村负责、对群众负责,这样才能使领导、村干部更好地认清形势、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才能更加密切党群关系。互相批评要动真格,要带有一点刺激性、麻辣味,要讲真理、讲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交锋,要使人脸红心跳、额头冒汗、如坐针毡,不要怕得罪人,不能只讲场面话、模棱两可的话,不能讲面子、讲关系、讲私情,不能轻描淡写、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如果批评听起来如沐春风很舒服,过后必然如耳旁风,起不到治病救人的作用。批评是善意的帮助,也是负责任的警示,是提醒和指出他人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改进意见,目的是帮助同志。因此,态度要诚恳,说话要有依据,做到客观公正,不能让批评建议变成批斗审查,也不能做老好人。要注意批评的方式方法,和风细雨式的批评好接受,而疾风骤雨式的批评就让人难以接受;要让接受批评的同志认识到错误的危害性,既不能伤其自尊,又不能破坏组织生活会的气氛;要让接受批评的同志欣然接受,增进双方的信任感。

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不是谁与谁过不去,不是挖别人的墙脚,恰恰相反,出于关心自己、关心同事,出于公心,体现了一种真情,一种对于共同事业的忠诚,对党的热爱,一种感恩于群众之情。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的精神,有深挖根源、触及灵魂的态度,都要直奔问题,“实”字当头,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有多少就说多少,都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要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有辣味”,使当事者受到触动和警醒,使同志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勇于接受批评,听得进批评的声音,不当“孤家寡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更别谈改正了。陈毅元帅说得好:“一个人听不进批评,不能证明他是‘完人’,只能证明他‘完了’。”敢于接受批评,体现了一种胸襟和气度,是人格的成熟,是个人的进步,是融入群众的必然要求。对待批评,要认真听取,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事求是地站在党性和党的原则立场.上深刻反思,不能避重就轻、推诿责任。要弄清问题的缘由,从错误中汲取教训,及时改正,化被动为主动,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使问题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只有虚心地接受批评才能不断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村干部往往相对容易接受上级领导的批评,而对于人民群众的批评就容易置若罔闻,殊不知群众的批评是最直接最能反映问题的,对群众的批评都不能接受,就不可能做好群众工作。不管是领导的批评还是群众的批评,作为村干部都要从思想上消除顾虑,要有勇于接受的勇气,不要认为别人提意见,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让自己丢面子。批评如同良药,能使人防微杜渐、悬崖勒马。一个人有点缺点、毛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讳疾忌医,拒绝批评,那样“小疾”会拖成“大病”,甚至病入膏肓,不可救药。要做好农村工作,就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要有宽阔的胸怀,允许有不同的意见,善于接受别人的批评,真正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依法办事与以德服人

作为村干部,应当注重法德兼治,既要做到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更要做到以德服人。村干部要善于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法律和情理发生冲突时,能严格依法办事、以德服人。一方面要依法办事,对于为了一己私利胡搅蛮缠、恶意捣乱的,严格依法处理,决不让步;另一方面要以德服人,对于合理诉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尽全力保障,对于职权之外的诉求,协助对接相应部门,用一腔为民热情,服务好群众。村干部要划清公私界线,强化纪律约束,随时用党纪党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谋的利不谋,做到思考问题、统筹工作、部署任务都符合法规制度的要求,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对人,不分亲疏,一视同仁;处世,不违良心,以情动人;办事,遵纪守法,不违政策,民主管理,依法治村。在做到依法治村的同时,也不忘依法维护村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做村上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要依理依法,以法服人。在处理村务过程中,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不动村集体一分钱的歪脑筋,不能巧立名目吃请、挥霍浪费村里的财产,也不在村里报销招待费、出租车费,不挪用公款私存、坐支或者搞个人经商行为。工作中坚决不打“人情牌”,不织关系网,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从不回避问题和矛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去调处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

村干部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要尽可能做到以德正身、以身作则,以德服人、以德服心,注重用道德力量凝聚群众力量,靠以德服人赢得全村敬重信服,而不是以权压人、以邪压人、以势压人、高高在上、我行我素、独断专横。坚持以德服人就是“两学一做”中要求的“讲道德、有品行”,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党员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农村工作特点与内容要求“以德服人”,德高望重之人,方能得人心。在农村不论是村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是老百姓,不存在哪一个是官,哪一个是兵,更没有谁领导谁,工作的开展基本上靠个人感情,靠干部威信,靠以德服人。所以村干部一定要始终把德与理、言与行完美地结合起来,着重在立德、自律、修身上下功夫,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与人为善,不害人、不坑人、不整人,凡事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宁做有德无才之人,不做有才无德之人;争做有德有才之人,拒做无德无才之人。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从一言一行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修好“公正处事、勤奋做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之德,才能让百姓服气,让村民认可,才能让村民听你“指挥”,让群众听你、信你、服你,跟着你干。通过自身的影响带动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睦相处,形成风清气正的村风民风。

村干部由于都是本乡本土人,每天都得和老百姓打交道,是最值得老百姓信赖的,充分发挥他们人熟、事熟、村情熟的优势,就很容易做到以情感人、以德服人了。总之,只要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是为老百姓办实事,他们就一定会拥护。只有用好“法”和“德”这两把武器,才能将村干部的职责履行好,将为民承诺兑现好。

(作者: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