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工作实务》 | 第四章 村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第二节 “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16 15:58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基层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活动形式,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和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然需要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

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按期召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也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发挥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支部的工作,更好地完成党支部所担负的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季度或半年一次,也可以在一个工作阶段结束时进行。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担任。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

(3)讨论、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增补、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如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包括:

(1)根据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很多,如选举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

(3)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三)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规程:

1.会前准备

(1)支委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时间、地点。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大会议题主要内容有:

①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

②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③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④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⑤处分违纪党员;

⑥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⑦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成员;

⑧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决定及提出贯彻意见;

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一切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2)发出通知。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和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做好准备。

(3)起草初步意见和方案。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根据选定的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草案)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要先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以便支部大会展开讨论并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方案,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支部大会正式作出决议。

2.会中主要议程

(1)主持人统计到会人数,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半数,大会方可召开。有表决或通过决议的议程时,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开会。改选党支部或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宣布开会。

(3)提出议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给予每位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使每个党员都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支部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将支部委员会在讨论某个问题时的不同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作介绍,供到会党员进行讨论。全体党员围绕会议议题展开讨论,阐述个人意见。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4)归纳意见。归纳整理讨论情况、正反两方面意见等。

(5)组织党员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有些内容,如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或学习党的文件,或上党课,或进行党的其他活动等,一般不需作出决议。

表决一定要在充分讨论后进行。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组织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在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时,必须应有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才能形成决议。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时,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党员有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一般不要急于作出决议,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让大家进一步酝酿,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表决,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如遇事情紧急,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

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与到会党员的表决一-起计算票数。

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作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7)做好记录。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要把会议概况、过程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原因、议题、议程、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都要记录。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作者: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