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100年简史》| 第七章 全面拨乱反正 实现历史转折 二、实现全面拨乱反正(1)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各种措施统一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
1979年1月13日,市委发出《关于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抓好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文件的内容和精神,提高认识,跟上形势,把主要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2月3日至9日,市委召开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尽快把重庆市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2月21日至25日,市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工作,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城乡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然后转入经常性学习。同时,强调加强在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要求各单位在学习中一定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起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实际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措施问题,澄清被林彪、“四人帮”搞乱的思想理论是非,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更好地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促进安定团结,推动各项建设事业胜利前进。学习中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开展讨论。
针对重庆干部中暴露出的所谓“解放思想过头了,发扬民主过多了,落实政策过右了”等错误论调,及“左”右两种错误思潮,市委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和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均对解放思想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恐右病”、思想僵化半僵化列出表现,摆出危害,分析根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讲话中对党内少数同志思想不解放,甚至错误地认为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的方针政策“不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利于”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等论调进行了分析批评,指出这实际上是“两个凡是”的观点仍然没有克服,是对三中全会制定的方针政策不理解,甚至怀疑、抵触。12月24日,《重庆日报》发表题为《坚决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批评这些错误论调。
为了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市委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报告会、讨论会及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于1979年6月20日在市人民大礼堂举行报告会,市委负责同志向市级机关干部、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宣传理论干部作了题为《把党内外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的报告,有针对性地解答学习中反映出的各种思想认识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加强学习的同时,各部委办局通过多种形式,狠抓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1979年3月2日至5日,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召开工交各系统、部分厂矿分管政治工作的党委书记参加的政治工作座谈会,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讨论政治思想工作如何为工作重点转移服务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与市委党校狠抓轮训干部工作,于1979年上半年内,举办两期以工交、军工、基建系统县以上一、二把手为主的为期两月的短训班。学习有关解放思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有关按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管理经济和现代化科技知识等内容。《重庆日报》设通栏标题“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用专版登载学习、讨论、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关文章,引导社会各个方面学习讨论,全市城乡掀起了学习、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
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习、领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加深了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初步澄清了被“四人帮”搞乱的重大理论问题,逐步端正了指导思想,打破了精神枷锁,思想认识逐渐统一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从而确保了重庆拨乱反正工作的全面展开和党的工作重点转移战略决策的实施。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揭批查”运动的同时,重庆市开始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但是,由于多年来“左”的影响,特别是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及设置的重重“禁区”,造成了宁“左”毋右,僵化半僵化、心有余悸等思想顾虑,全市落实政策工作进展缓慢。通过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传达贯彻,市委和各级党委不断解放思想、冲破禁区,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始大规模地平反纠正冤假错案。
为了加强领导,市委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全市最多时有342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投入此项工作。其间,市委极力排除干扰,克服了一部分单位领导和搞落实政策工作的同志中由于认识问题没有很好解决而表现出来的自满松劲、畏难等情绪。在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为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市委规定市级机关各部门有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的责任,应该设立接待室。市委建立常委“接待日”制度,市属一些部门和区、县也建立领导“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日”制度。为了切实做好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市委于1977年连续发出一系列有关文件。各单位结合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全市纠正了一批“文化大革命”中集团性的冤假错案。如被林彪、“四人帮”打成“保守组织”“反动组织”的“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工人纠察队”“赤卫军”“文艺革命军”等群众组织,四川省委、重庆市委均予以彻底平反。对所谓“三老会”“五一六”等假案及凡戴了这个帽子的人员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同时,将林彪、“四人帮”对川东地下党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推倒,并彻底平反。根据各单位复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市委强调注意办案质量,并从1979年第四季度开始,以局、公司、区县为单位,组织交叉检查验收。对全市约15%复查不合格和一些漏掉的案件,要求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补救。至1982年,不仅彻底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对历史遗留问题,如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反胡风案件、反右派、反右倾、“四清”中的案件和各类冤假错案145535件均进行清查平反,落实政策的各类人员共计15万人。其中,“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24766名干部,平反纠正达20936人,被迫害致死的1017人,均全部做好了善后工作。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冤假错案也进行了清理、纠正。
1978年,成立“重庆市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办公室”,开始为错划为右派的同志摘帽平反。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进行了改正;对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处理的17562人,全部复查平反。对“四清”运动中28731件案件据实纠正14533人。复查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1312件;落实农村基层干部33138人的政策;宣布原工商业者已改造成为劳动者;把原为劳动者的小商小贩、手工业者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中区别出来,恢复其劳动者身份;给地主、富农分子摘帽等。对重庆市1957年“反工团主义”斗争中发生的“三平一龙反党集团”“张邓联盟”(所谓“三平一龙反党集团”,由市工会秘书长邓平、生产部长郭平、建筑工会主席王延平、省电力工会主席贾飞龙组成;所谓“张邓联盟”由市工会主席张显仪和市工会秘书长邓平成组。),1962年发生的“萧、李、廖反党集团”和“文革”中的“郑思群案”“白智清案”等地方性大案也进行了平反,落实了政策。并平反纠正了涉及中上层起义投诚人员31人的“一号专案”“解放初期潜伏特务案”“起义人员受迫害案”等重大集团案。
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步伐也加大了力度。在纠正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还抓了普查科技队伍、科技人员归队工作和解决科技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其间,对科技干部平反落实政策情况进行了4次检查。仅1982年4月,全市就组织了有1354人参加的242个检查组,历时4个月边检查、边纠正、边落实,较好地解决了许多悬而未决的突出问题,为大批遭受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打击迫害而蒙受不白之冤的专家、教授和科技人员彻底平反。
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调整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对安定团结,调动全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