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参加医疗保险的村民老张最近感觉精神不好,于是到药店买了些营养滋补药品。老张买的这些药品属于医疗保险用药的范围吗?
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适应参保人员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能够按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调整的药品。
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二是符合因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标准的药品;三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另外,国家还明确规定了不能纳入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或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可见,老张所买的滋补营养药品不属于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
(作者: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