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的施工。
(2)施工准备
1)碎石垫层或碎砖垫层下的基土(层)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沙石或碎砖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虚铺厚度、压实遍数等参数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
3)碎石或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毫米。
4)在材料的选用时宜采用质地坚硬、硬度均匀的碎石或碎砖,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5)不得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碎砖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毫米。
6)根据砖、石和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地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7)常用机具设备有:蛙式打夯机、柴油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木耙、铁锹、小线、钢尺、胶皮管等;工程量较大时,大型机械有: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及翻斗车等。
8)填砖、石前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蔽验收。
9)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填土地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立桩、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10)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3)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检验砖石料→实验确定施工参数→技术交底→准备机具设备→基底清理→分层铺沙石→洒水→分层夯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2)操作工艺
A.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B.检验砖、石料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
C.铺筑砖、石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一般为150~200毫米,不宜超过300毫米。每层摊铺后,随之耙平。
D.每层的夯压遍数,根据压实实验确定,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实验所确定的参数进行。打夯应不小于3遍,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当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应不少于4遍,轮距搭接不小于50厘米,边缘和转角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E.砖、石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搓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搓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米,并应充分压实。
F.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沙检查点,用200厘米3的环刀取样,测定干沙的质量密度,下层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
G.垫层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砖、石夯实。
(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碎砖、碎石垫层下土层不应被扰动,或扰动后未能恢复初始状态,应清除被扰动土。
2)作业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冻结的沙石料不得使用。
3)应注意控制沙石级配、虚铺厚度、夯压遍数、洒水等施工控制要点,严格按工艺要求和交底作业。
4)凡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均应返工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作者:陆震纬 彭云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