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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同法律知识100问》 | 二 合同的效力 36.拿着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缔约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0-06-18 08:24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村民王某原为甲公司的业务员,2005年7月被公司解聘。后王某利用其自己配有的钥匙盗取公司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二份,并使用该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300万元的货物,货到付款。该合同订立后,乙公司积极组织货源,并发函甲公司询问有关交货事宜。甲公司遂答复称其不知该合同,并要求乙公司不要向其发货。乙公司接到甲公司的答复后,认为其与甲公司的合同有效,并按合同的约定交货。但甲公司拒绝接受。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支付货款。盗用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合同有效吗?

答:见《合同法》第49条规定(本书问题34引用的法条及解释)。

本案中,王某已被甲公司解聘,其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在王某使用其盗取的合同书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时候,由于合同书上已盖有甲公司的公章,乙公司有理由相信(善意)王某是经过甲公司的授权,代理甲公司订立合同。因此,订立的合同有效,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公司以其不知情、王某无代理权为由而拒绝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乙公司可以请求强制履行,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