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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法律知识100问》 | 三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32.患者及其家属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发布日期:2020-06-16 17:4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某村的徐某突然出现头痛并伴有呕吐症状,最初,他以为农村人得点小感冒没事,休息就会好。但过了一天,病情加重了。女儿坚持送他到县医院看病,并告诉医生患者得过脑血栓。医院诊断为脑血栓后遗症。医院采取了治疗措施,但是徐某几天后病情变得很严重。医生开了药,还是不见好转,医生怀疑是心绞痛,马上开了相应的药。由于耽搁了治疗,老人没过多久就死了。双方对老人死亡原因各有说法,僵持不下,老人的家属想到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那么,患者及其家属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表明,卫生行政部门不是鉴定部门,但是在接到重大过失的报告或者当事人要求处理的申请后,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启动鉴定。此外,患者或家属提请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

在本案中,患者家属和医院对徐某的死亡有不同的看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然是查清事实真相,澄清责任的有效途径。双方可以分别申请鉴定,也可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另外,患者家属应在一年内申请。

(作者:李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