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僵持不下,今天来的媒体也比往常多一些,此刻长枪短炮全对着这边。两个老人的遗像被高高举起,特别抢镜头。原告团的人就势展开抗议宣讲,说日本法庭拖延判决,让这桩官司打了近十年,我们的证人都在拖延中去世了,难道还要在这里羞辱我们吗?在其他地域执勤的法警都往这边跑,带班的法警课长和庭长也出来了。梅泽一郎和他们一番交涉后,日本法庭终于罕见地妥协了。放行,遗像准许抱在怀里,但在法庭上不能有举起遗像示威的行为,否则,法警将予以驱逐。
一行人器宇轩昂地走进了一○三民事法庭。在进法庭前,刘云翔看到一个有些年纪的法警注视着邓子儒和唐老三的遗像,悄悄地敬了个礼——想必他对这两个老人并不陌生。
这是东京地方裁判所对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案的第三十二次开庭。在近十年的光阴中,这栋灰色大楼外的樱花花开花谢,乱红飘零;而远涉重洋前来讨还公道的大轰炸受害者们,数度站在法庭上,用生命为历史作证。满头青丝的已稀疏花白,白发老者已怆然作古。“流光容易把人抛”,善良的人们仍然相信真相、正义、公道不会“把人抛”,否则,我们这个世界的良知何在?
按照今天的法庭程序,控辩双方律师将进行最后的陈述,原告方和被告方也可简要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法庭在合议后,作出一审裁决。
下午三点,法庭准时开庭。依然是吉田法官担任主审法官。原告们发现他蓄起了仁丹胡,这并不让他显得更沉稳威严,反而让他看上去更像个穿着法袍的“鬼子”。难道他不知道蓄着仁丹胡的日本人曾给中国人带来多少惨痛的记忆吗?或许他正是想以此来表明自己的历史态度?刘云翔感到了不妙。今天他和蔺珮瑶坐在原告席上,他悄悄握住了蔺珮瑶的手,他发现她的手很凉,那是她心寒齿冷的表现。
梅泽一郎昨天特意理了发、修了面,今天看上去整洁、精神。他在开场白中说:“九年零八个月的诉讼,今天终于等到有答案的时刻了。法官阁下,在您作出判决之前,我不想就重庆大轰炸受害者们的被害事实再作任何陈述。因为在时隔七十多年后,因旧日本军在战争时期无差别轰炸造成的重庆、成都、自贡、乐山、松潘等地的加害事实,我的办公室里就有五吨多的文字资料,近十年来我们在法庭上也进行了三十一次陈述和辩论,我相信已经让尊敬的法官阁下充分了解了这件索赔案的部分加害事实。因此,今天我只想利用最后的机会,陈述一个理念——全球正义,以及它对今天的日本何其重要!”
“众所周知,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导致政治的全球化。它使人类生活在一个如政治学家们所说的‘重叠的命运共同体’中,发生在一个国家的事件,将不可避免地对另一个国家的国内政治或民生产生影响。正如今天我们在这里的判决,将会影响到中国的一群战争受害者和一切有正义感的人们对我们的看法和评价。我们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审视并反省历史,我们的良知、道德和历史责任感将接受全球正义的拷问。重庆有千万双眼睛,在看着我们,世界也在看着我们。”
“依照政治学者们的观点,有两种责任关系在全球正义理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后果责任’和‘补救责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时,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被誉为‘新德国精神导师’的卡尔·西奥多·雅斯贝尔斯就对战争罪行作了法律的、政治的、道德的和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梳理。他认为法西斯战争是国家或民族的一种政治罪行,全体公民共同分担了这种罪行,不论统治他们的政权性质如何。因此,所有的德国人没人能够免除政治责任,因为正是他们支持并享受到了纳粹法西斯主义带来的一切现实,全体德国公民都应该在战后被要求作出赔偿。正是以这种高尚的理论作为基础,战后德国政府对遭到纳粹大屠杀的犹太人支付了八百亿马克,主要以转移支付给以色列政府的方式进行;德国人以纳粹主义为羞耻,将之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我们也看到,早在一九七○年,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在波兰的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下跪道歉。他跪下了,德国从此赢得了世界的尊重。”
“从德国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国家应该为历史上的非正义行为负起责任,正如一个人应对他人生中某个阶段的过错承担责任一样,如果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他甚至应该为其父辈、祖辈的非正义行为负起责任。比如我的父亲杀了人,尽管他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但我至少应该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谢罪吧。在政治学里这被称之为‘继承性责任’。正如我们继承了财产,也得继承债务。如果我们的前辈有令人羞耻的非正义行为,这笔债务到了今天我们该不该偿还?我们不偿还,那么我们既和我们的前辈一样让人唾弃,也让我们的下一代为我们感到羞耻。这就是一个‘代际责任’问题。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代代相传,就是先辈们的美德被尊重并坚守,并要求我们的下一代也要尊崇。因此,信守‘代际责任’的承诺,是美德上的要求。我们岂能漠视自己的责任,同时又要求我们的下一代坚守对美德的承诺,这难道不虚伪吗?”
“直到今天,日本还没有产生出一个有足够勇气和智慧的领导人,能够像德国的政治家那样,对自己发动的侵略战争作出公正的、合乎道义的、让世人信服的谢罪和道歉。犯下了错误如果不认罪、不反省、不做出符合世界公义的行动,日本就很难获得亚洲各国的信任;战争罪行如果不得到清算,日本的和平就不会长久。日本的政客们没有这样的智慧,我们司法界能否为重庆的受害者伸张一次正义、为日本挽回一点颜面呢?我们大和民族难道就没有勇气为自己过去的战争罪行承担起忏悔和补赎的责任吗?向中国的战争受害者实施可行的赔偿和救援,既可向世界表明,日本政府是一个对历史负责的政府,也是我们坚守‘反战’底线,维护世界和平的最佳表现。如此,我们才能肩负起‘后果责任’和‘补救责任’的光荣,实现民族间的和解,也才能走上正义之途。”
阳光从一○三法庭西面的窗户射进来,照在梅泽一郎的左侧,让他看上去像一个虔诚的布道者。他的法庭陈述词在两个月前就和赵铁、刘云翔、蔺珮瑶他们讨论过。本来梅泽一郎仍然想从“战后问题处理”和“历史清算”入手,但赵铁说,他刚看到几本有关“全球正义”的书,作者都是二十一世纪享誉世界的政治学者,代表了最先进的文明观。赵铁一针见血地说,我们的官司现在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障碍。梅泽一郎的陈述如果不能说服法官,至少也能揭露日本政府不鉴史、不道歉、不谢罪的嘴脸。梅泽一郎找了一周也没有找到这些书的日文译本,连著名的岩波书店也没有引进,最后只好买来英文原著。他苦读了一个月,才给赵铁发来邮件说,看来在“全球正义”里日本自我排除在外。一向注重“耻感”文化的日本人,在“继承性责任”和“代际责任”这些把羞耻撕开了来论述、把责任当自我背负的十字架面前,会不会脸红心跳呢?但今天至少他看到了塚木敏义躲躲闪闪的目光。
法庭安静极了,梅泽一郎环视四周,旁听席上是一张张神情凝重的脸。法官们在审判席上面无表情,端坐成三尊泥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为他刚才的陈述有一丝感动?对面被告席上的塚木敏义时而两眼望天,露出两个眼白;时而低头看桌上的材料,似乎不敢直视梅泽一郎。辩护律师松本茂则一直低头看材料,好像那些在走进法庭之前才开始熟悉案情的老油条律师。
“请允许我再讲一个小故事。三年前,我应邀在美国旧金山参加一个反战的集会,我在发言时谈到了自己这些年为战争受害者所做的一些工作。我走下讲台时,一个澳大利亚的老人过来对我说:‘我曾经当过你们日本军的战俘,战争结束后我发誓今生再不和任何一个日本人打交道或者握手。但是,今天我听了你的发言后,我要和你握手。’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曾经犯下侵略战争罪行的民族,为了赢回尊重,就应该做得更多、更主动!谢罪和赔偿,实际上就是对受害群体表示认可和尊重,是主动递过去的和解之手。”
“有一个伟大的日本人说过的话,我们不应该忘记,这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先生。他在授奖答谢辞《我在暧昧的日本》的演讲中说道:‘把国家和国人撕裂开来的这种强大而又锐利的暧昧,正在日本和日本人之间以多种形式表面化……暧昧的进程,使得日本在亚洲扮演了侵略者的角色。而面向西欧全方位开放的现代日本文化,却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西欧的理解,或者至少可以说,理解被滞后了,遗留下了阴暗的一面。在亚洲,不仅在政治方面,就是在社会和文化方面,日本也越发处于孤立的境地。’大江先生还认为,我们日本人,‘作为一个置身于世界边缘的人,应如何从自己的意愿出发展望世界,并对全体人类的医治与和解作出高尚的和人文主义的贡献,这才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借助大江健三郎的‘日本暧昧观’,我在此还要多说一句,日本面对欧洲和亚洲的双重标准。大家应该还记得,在战争期间发生的‘帕内号’炮舰事件,如果说国家的战争行为是公权力的行使,没有针对个人赔偿的义务,那日本政府当年为什么会赔偿给美国人呢?难道他们的性命就比中国人的更宝贵?这就是日本可耻的‘暧昧’。”
“今天,坚持和平、彻底反战的日本知识精英们已经看到:亚洲的历史清算一日未了,‘战后’就不会终结。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和平宪法’,美军还驻扎在日本,自卫队扩大化,尖阁群岛(钓鱼岛)纷争,政治家频发妄言,拒绝谢罪、赔偿,就是‘战后’没有结束的证明。我们应该知道,没有对侵略战争这一人道责任的深刻反省,就没有日本民族的未来。日本结束‘战后’的方式将有‘战争之路’或‘和平之路’两种对立的选择,对于前者,我相信不是日本全体国民的选择;而后者,正是我们的所愿。但走上‘和平之路’的第一步,就是要实现以真诚谢罪、道歉、赔偿为基础的战后和解。”
由于今天法庭只是原被告双方的最后陈述,没有辩论环节,因此梅泽一郎的滔滔宏论如江水下泻,直抵人们心灵中最牢固的那道大坝。一个世界主义者常常是跨越了民族藩篱、超越了民族情感的,他的心中只有坚守正义的情怀。坐在旁听席上的赵铁想:当年白求恩如何为中国人民服务的,他没有见到过。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白求恩”,赵铁既跟他拍过桌子,又常常想紧紧地拥抱他。
轮到被告方律师松本茂出场了。他的脸色有些晦暗,不知是因为昨晚没有睡好,还是刚才梅泽一郎的陈述让他生气——谁也不愿被人指责为缺乏责任感和美德。他既不能再傲慢地轻蔑法庭上的中国人,又不愿屈尊表现出谦逊。尤其是看到邓子儒的遗像时,他的目光游移而躲闪,就像一个不敢面对债主的欠债人。他目睹了这个老人为一桩事业耗尽了生命,他的内心既有钦佩,也不乏怜悯。这些中国老百姓,终究不懂当下的国际政治格局。法律条款是死的,是规范这个世界的网,但要捕哪条鱼,得由政治家们说了算。梅泽一郎搬出的那些政治学者们的理论,不过是书生们描绘的乌托邦罢了。
“尊敬的法官阁下,本案近十年的诉讼让我们重新认知了一段历史,旧日本军从昭和十三年(一九三八年)二月到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年)八月,在重庆市和四川省的各地进行轰炸,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原告认为此种行为违反了当时的国际法,即《海牙陆战条约》第三条以及《空战规则法》等当时作为国际习惯法的内容;还指控我国民法关于不法行为的赔偿规定及原则,《中华民国民法》关于不法行为的赔偿规定。另外,二战后,原告认为我国在立法上不作为,未制定相关救济法律;同时行政不作为,怠于采取救济措施等等。请法庭允许我代表被告作以下陈述。”
松本茂感到今天自己的法庭陈述有些吃力,喉咙发紧,舌头有些僵硬,想表述某个意思时仿佛总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思路拉扯到另一边去,或者拦腰斩断。他后来终于明白了,是法庭里的那两幅遗像在干扰他,就像两个老人注视着一个说谎的孩子。尽管他坚信自己并没有说谎,他是在为国家和大和民族辩护。但还是免不了心生抱怨,那些混账法警,为什么不恪守自己的职责?
后来,松本茂索性站到法庭中央,背对邓子儒和唐老三的遗像,这样让他感觉好一些了。
他开始论述国际法、《日本民法》、《中华民国民法》为什么不能用来作为原告们的法理依据。“无论哪个国际法,都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准绳,并没有赋予被害人个人直接向加害国请求损害赔偿以及道歉的请求权。在国际法中,个人状告国家是不存在的,‘国无答责’,仍然是世界通行的一种法理。就像君权神授一样,你不能去质疑神的意志。而《日本民法》中的国家赔偿条款是在战后的一九四七年才制定的,原告们受到的损害却是在战争之中,战争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公权力行使,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认可国家对个人在战争中的损害有赔偿和谢罪的义务。因此,不得不说原告的请求失当。至于《中华民国民法》中的赔偿条款,虽然是在战争中的法律,但是很遗憾,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原告们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前一个时代的法律条款怎么还能在今天延用呢?原告们还指控日本国会至今搁置了战争损害对个人的赔偿补救法案,以及行政不作为。我要说的是,日本国会没有必要为个例单独立法,日本内阁也没有这样的义务。即便如原告方律师所言,在《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和《日中联合声明》里中方放弃的是‘国家间的赔偿’而没有放弃其国民的‘民间赔偿’。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是日中在此问题理解上的歧义,在法庭上我们已经辩论过多次。在终战后,我们已经通过与台湾的国民政府签订的和约在法律上得到了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赔偿的承诺,而和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日中联合声明》,也在政治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尊敬的法官阁下,驳回原告们的上诉,坚守战后日本所达成的结束战争的各项和约及条款,正是为了持久的和平和日本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