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腊日习俗
腊祭
蜡(zhà)、腊(là)在周代是年终岁末的两个祭祀活动,腊祭祖先,蜡祭百神。隋杜台卿撰《玉烛宝典》:“蜡者报百神,腊者祭先祖,同日而异祭也。”蜡是报谢与农事相关的诸神,在野外举行,年成不顺的地方不举行蜡祭;腊是祭祀先祖,在宗庙里举行,不会因年成不顺而废止。可见上古的蜡祭实际是庆丰收报赛(报赛:古农事完毕后举行的祭祀。《周礼·春官·小祝》:“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疏》:“求福谓之祷,报赛谓之祠。”《诗·周颂·丰年集传》:“此秋冬报赛田事之乐歌,蓋祀田祖、先农、方社之属也。”)节日,形同狂欢节,场面异常热烈。《礼记·杂记下》记孔子的学生子贡观看了年终蜡祭的狂欢活动,孔子问他快乐否。子贡回答:“一国的人都像疯子一样,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快乐。”孔子说:“人民辛苦了一年,才滋润这一天,其中道理不是你所能了解的。”
战国时期,以“腊”统称蜡、腊二祭。秦国也继承着中原的腊祭,秦惠文王十二年(公元前326年),“初腊”(汉·司马迁撰《史记·秦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唐张守节撰《史记正义》曰:“十二月腊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故云初腊。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十二月,始皇为求仙术,更名腊曰“嘉平”,用恢复夏代腊祭的名号来求取长生之术。汉代改嘉平为腊,周朝重视的“腊先祖五祀”的腊祭内容,在汉代礼教政治的背景下重新受到社会的重视。腊祭在汉代同样是岁终大祭,但已不像上古三代那样作为朝廷大礼。腊日在汉代民众生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它融入到逐渐形成的岁时节日体系之中,成为重要的民俗节日,人们主要把它作为一个民俗节日进行祭祀庆祝。
汉朝民间的腊祭突出宗族伦理的内容,祭祀先祖,团聚宗族。汉刘向《列女传·鲁之母师》记述了一位寡母“腊日休家作”,在自家的“岁祀礼事”结束后,又赶到娘家,因为娘家人“多幼稚,岁时礼不理”,她回家的目的是要帮助家人行祭祀祖先之礼。可见腊日祭祀是当时家庭普遍遵循的节俗项目。即使是贫困的人,腊日亦要设法祭祀先人。
人们在腊日期间休息、团聚。汉朝的郑玄十二岁时,随母回家,“正腊宴会,同列十数人,皆美服盛饰,语言闲通”((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五引《郑玄别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场面热闹;严延年任官洛阳,其母从东海来,“欲从延年腊”,过完腊祭正日,才回东海((汉)班固:《汉书·严延年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腊日是欢聚的节日,即使是囚徒也有可能假释回家过节,虞延任淄阳令时,“每至岁时伏腊,辄休遣囚各归家”((唐)徐坚:《初学记》卷二十引《陈留耆旧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史记·天官书》记述了西汉时腊节的情形,“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东汉时腊日依旧是庆祝日,“岁终大祭,纵吏民宴饮”((汉)蔡邕:《独断》,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民间的宴饮习俗从汉代至唐代不辍。
先秦时代以田猎所得禽兽作为腊日祭品。秦汉祭以猪、羊。羊豕之祭在周代是士人之礼,秦汉以后为一般庶民所用,其中腊日用羊成为汉代腊祭的特色。汉代腊日用羊,是一种习惯,其源于古代社会的求吉心理。西汉民间“岁时伏腊,烹羊炮羔”(《汉书·杨恽传》。)。《说文解字》:羊,祥也。羊、阳音同,羊代表阴阳之阳,也是吉祥之祥。
馈遗
腊日节朝廷有赏赐官吏之举。东汉建武年间(公元25—56年)每到腊日赏赐每位博士一只羊,有一位叫甄宇的博士为了解决分羊时大小肥瘦的矛盾,主动择取瘦羊,因此称誉为“瘦羊甄博士”(《艺文类聚》卷九十四引《东观汉记》。)。此后通常的赏赐品是钱、牛肉、粳米、羊等。唐代逢腊日,君长要赏赐臣下头膏、面脂、口脂、澡豆等洁面化妆用品及红雪、紫雪、小散、中散等药。宋吴曾撰《能改斋漫录·腊日赐口脂》:“《景文龙馆记》:‘三年腊日,帝于苑中召近臣赐腊。晚自北门入,于内殿赐食,加口脂。腊脂盛以翠碧镂牙筒。’故杜子美《腊日》诗云:‘口脂面药随恩泽,翠管银罂下九霄。’王建《宫词》云:‘月冷天寒近腊时,玉街金瓦雪漓漓。浴堂门外抄名入,公主家人谢口脂。’皆言腊日赐口脂也。”唐人韩鄂《四时纂要》一书记载了据说是太平公主秘法的面药制法。该书还记载了腊日用品中面脂和澡豆的配制方法。澡豆的作用是用来洗手洗面,使之光泽。
宋代腊日不仅朝廷有赐口脂面药之举,而且北宋都城“寺院送面油与门徒”,“闾巷家家互相遗送”((宋)孟元老等著:《东京梦华录》(外四种),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61页。)。南宋则盛行赏赐腊药,《武林旧事》卷三“岁晚节物”条记载:“腊日赐宰执、亲王、三衙从官、内侍省官并外阃、前宰执等腊药,系和剂局造进及御药院特旨制造银合。”受此影响,“医家亦多合药剂,侑以虎头丹、八神、屠苏,贮以绛囊,馈遗大家,谓之‘腊药’。”
逐除
《吕氏春秋·季冬纪》载:季冬之月,“命有司大傩(傩:音nuó,古时腊月驱除疫鬼的仪式。),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汉代高诱注:“大傩,逐尽阴气为阳导也。今日腊岁前一日,击鼓驱疫,谓之逐除是也。”汉代腊日逐除,即先秦沿袭下来的岁末驱傩仪式。《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四目铜面具),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敺(驱)疫。”郑玄注:“时难,四时作方相氏以难(傩)却凶恶也。”四时皆有驱疫仪式,尤以岁末季冬之月规模最大,故曰“大傩”。
为什么要在岁末驱傩?晋司马彪撰《后汉书志·礼仪中》梁刘昭注引《汉旧仪》曰:“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罔两(罔两:传说山川中的精怪。也作“罔阆”“魍魉”“蝄蜽”。)域(蜮:古代传说一种能含沙射人,使人发病的动物。亦称“短狐”。)鬼;一居宫室区隅,善惊人小儿。”因此汉代宫廷有盛大的逐疫之傩。据《后汉书志·礼仪中》记载,其仪式是: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一百二十人为侲子(侲子:侲,音zhèn,善也;侲子,善童、幼童之意。)。皆赤帻(赤帻:帻,音zé,束发的头巾;赤帻,赤色头巾。)皂制(皂制:制,丧服;皂制,黑色的衣服。),执大鼗(鼗,音táo,犹今之拨浪鼓。)鼓。有人扮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还有人衣毛角装十二兽,逐恶鬼于禁中(皇宫中)。中黄门领歌,侲子和。方相氏和十二兽狂蹈,众人不断呐喊呼噪,前后四周搜索驱赶三遍,然后手持火把,送疫鬼出端门;门外驺骑传递火把出宫,司马阙门外五营骑士接传火把,最后将火把抛弃于洛水之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垒、苇茭毕,执事陛者罢。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云。”东汉皇宫中的这一岁末逐疫礼仪继承了先秦时代的驱傩礼俗,提炼了汉代民间逐疫风俗。
民间的岁末傩仪,虽没有皇家如此气派,但同样隆重、热闹。先秦“乡人傩”,孔子朝服而观。晋朝时荆州人因驱傩发生斗殴,荆州刺史不得不派军人维持秩序。可见民间驱傩的规模也不小。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记载了南朝长江中游地区的腊日风俗,说当时有“腊鼓鸣,春草生”的谚语。人们系细腰鼓,戴胡公头,扮作金刚力士以逐疫。民间戴胡公头,当是与方相一脉相承的。腊鼓鸣者,意在惊疫鬼。宋程大昌《演繁露·腊鼓》:“湖州土俗,岁十二月人家多设鼓而乱挝(挝:音zhuā,敲打,击。)之,昼夜不停,至来年正月半乃止。问其所本,无能知者。但相传云:此名打耗。打耗云者,言警去鬼祟也。”
南北朝以后,驱傩活动逐渐渗入了游戏的性质,《梁书·曹景宗传》说曹氏“腊月于宅中,使作野虖逐除,遍往人家乞酒食”。“野虖”,《南史·曹景宗传》作“邪呼”。“野虖”“邪呼”并状众欢叫声,词异而义同,后世谐音讹作“野狐”“夜胡”。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十《十二月》云:“自入此月,即有贫者三数人为一火,装妇人神鬼,敲锣击鼓,巡门乞钱,俗呼为‘打夜胡’,亦驱祟之道也。”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六《十二月》:“自入此月,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小妹等形,敲锣击鼓,沿门乞钱,俗呼为‘打夜胡’,亦驱傩之意也。”
清代江南腊月间民间“跳灶王”,也是类似于宋代“打夜胡”这种驱傩逐疫形式。清顾张思《土风录》卷一《跳灶王》:“腊月丐户装锺馗、灶神,到人家乞钱米,自朔日至廿四日止,名曰‘跳灶王’。按:即古之大傩,见《月令》。”
清顾禄《清嘉录》卷十二《十二月·跳灶王》:“月朔。乞儿三五人为一队,扮灶公灶婆,各执竹枝,噪于门庭以乞钱,至二十四日止,谓之跳灶王。”案引清褚人穫《坚瓠集》云:“今吴中以腊月一日行傩,至二十四日止,丐者为之,谓之跳灶王。”《昆新合志》又谓之“保平安”,“户各舍米,升合不等。”
这时的傩仪已渐变为傩戏,每至腊月,乡村、都市都有人例行舞傩,贫者还扮成神鬼模样,敲锣击鼓、以此为岁末乞讨的方式,但它始终具有驱避疫邪的原始意味。
腊水、腊肉、腊酒等
明冯应京《月令广义》卷二十《十二月令·贮神水》引《救人方》称腊日之水为神水,说:“腊中贮水,来年治一切疾病,制饮食,腊八日水尤神。”因此,自古以来就有在腊日贮腊水、制腊肉、酿腊酒等习俗,人们相信在腊日前后做的食物经久不坏。明嘉靖《洪雅县志》载,腊八日“收水酿酒,腌六畜肉”。民国二十三年刊《乐山县志》记,腊八日“造酒及醴与豆豉,贮水待用,谓其不败”。清光绪六年刊湖北《荆州府志》说腊月“人家汲水贮盎,谓之腊水,酿秫曰腊酒,盐脯曰腊肉,盖亦《周礼》之昔酒,《大易》之腊(xī)肉也”。
可知制作腊酒、腊肉习俗由来已久,先秦时代已然。唐代韩鄂《四时纂要》卷五《冬令卷·十二月》记载了造腊酒、干腊肉的方法。造腊酒是在腊日打取一石水,盛入不渗漏的瓮器中,浸入三斗曲末,投下四斗熟米饭。到了来年正月十五日和二月二日先后分别再投下三斗米饭,过了四月二十八日打开。酿酒时让酒瓮露着瓮身,这样停放到三伏天不坏。干腊肉的制作方法,是用牛、羊、獐、鹿的肉,在五香调料中浸渍二夜,再用加入葱和花椒的清盐汤猛火煮肉,煮熟后取出挂在阴凉地方,过夏不坏,出远门可以作为下干粮的菜肴。
江南一些地区的腊酒又称为三白酒和桃花酒。明万历二十八年刊浙江《嘉兴府志》载浙江嘉兴地区,“是月(十二月)酿秫作酒,煮而藏之,曰‘煮酒’。先期用纯白面作曲,并白米、白水,名‘三白酒’。”清光绪二十年刊浙江《嘉善县志》说:“其随时而酿者,曰‘莲花白’。”清光绪十二年刊浙江《平湖县志》说,如果于春月在腊酒中放桃瓣少许,又称为“桃花酒”,村酿曰“腊白”。
(作者: 江玉祥 牛会娟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