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夕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
七夕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牛郎和织女本是天上的两颗星星,牛郎星本名牵牛,又称河鼓,隔银河与织女星相对。这两颗位于银河两侧的亮星,在上古时期就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并成为上古人们确定季节的标志星。根据《夏小正》的记载,上古七月的傍晚之时,织女星就会出现在正东方向。人们以织女星出现的方位来确定七月的到来。这时的文字记载还只是纯粹的天文星象记录。《诗经·小雅·大东》:“维有天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这时的牵牛星和织女星尚未被人格化。在当时人的思想里,织女虽然具有“织女”之名,但却是不能从事实际制丝织布的织女,而牵牛,也仅仅是一只不能拉车的神牛而已。
战国末年、秦朝初年,在民间流行的择日数术书中出现了“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的说法。据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第一五五简正记“取妻”忌日说:“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三弃。”在另一简文中说:“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而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何谓“不果”?事与预期相合的称果,不合的称不果。不果,即不能成为事实。此时的牵牛、织女尽管在人们的思想中已有男女之别,但他们毕竟还是天上的星辰,要结为夫妻,那是不可能的。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第七十六正壹记“祠星”:“牵牛,可祠及行,吉。不可杀牛。”还是将其作为牵牛星祠祭。故,“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是一句比喻的话,比喻那些事与愿违的选择。
《史记·天官书》说“牵牛为牺牲”,即供祭祀用的纯色牛。又说“织女,天女孙也”,即织女是天帝的孙女。汉甘德和石申著《甘石星经》卷下:“织女三星,在天市东端。天女主瓜果丝帛,收藏珍宝。”亦即是说,至司马迁著《史记》的时候(公元前145—公元前86年),牵牛还是祭祀用的神牛,织女则是“主瓜果丝帛,收藏珍宝”的女神。
东汉班固《西都赋》:“集乎豫章之宇,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唐李善注:“《汉宫阙疏》曰:昆明池有二石人,牵牛织女象。”可见到了东汉前期,才有牵牛织女人格化的迹象。此时的牵牛已经不再是祭祀的纯色牛,而是同织女隔着天河遥遥相对的牧童,但是还没有说他们之间有恋情。
最早描写牵牛织女爱情的文献是《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涕泣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此诗作者不详,从五言诗成立的时代,可推测《古诗十九首》是东汉末建安时代的作品。1973年,四川郫县竹瓦乡出土的东汉墓石棺盖相对刻着牛郎织女画像:牛郎头戴三角冠,身着广袖长服,束带,左手抬举,右手牵牛,扬蹄飞奔。右方织女,头挽双髻,身着广袖长袍,体态轻盈,左手平举,右手执梭(或云绕线板),凝视对方。他俩之间留一空隙,似象征银河,遥遥相望。《古诗十九首》的《迢迢牵牛星》诗,得到了考古资料印证。
西晋之前,民间传说,牵牛织女尚无七夕渡河之说。
《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东汉末年崔寔《四民月令》曰:“七月七日作曲,合蓝丸及蜀漆丸,暴经书及衣裳,习俗然也。”
《世说新语·任诞》:“阮仲容(咸)步兵居道南,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贫。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注引《竹林七贤论》曰:“旧俗七月七日,法当晒衣。诸阮庭中灿然锦绮。咸时总角,乃竖长竿挂犊鼻裈也。”
《世说新语·排调》:“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曰:‘我晒书。’”
可见,西晋以前旧俗,以七月七日为曝经书及衣裳之日。晋人伪撰的《列仙传》《神仙传》《汉武帝内传》,又以此日为神仙下降之日。
晋人始以七月七日咏织女。西晋初在傅玄《拟〈天问〉》中有“七月七日,牵牛织女时会天河”的话,不但让牵牛织女相会,而且将相会时间定在七月七日。
与傅玄同时的周处《风土记》不但有牵牛织女七夕相会,而且首次出现“使鹊为桥”,同时记载了民间七夕祭祀牵牛织女二星神、乞愿的习俗。
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风土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太平御览》卷三十六引晋周处《风土记》:“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乞河鼓(河鼓:指牵牛。《尔雅》曰:“河鼓谓之牵牛。”)、织女,言此二星辰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咸云:见天汉中,有奕奕白气,有光耀五色,以此为征应,见者便拜而愿乞富乞寿,无子乞子,唯得乞一,不得兼求,三年乃得言之,颇有受其祚者。”
西晋张华《博物志》说:天河与海相通,有人在海上航行了很久,前十多天还可以看见天上的日月星辰,后来“茫茫忽忽亦不觉昼夜”,然后这个航海人到了一个“有城郭状,屋舍甚严”的地方,“遥望宫中多织妇,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牵牛人问他“何由至此?”此人说明来意并问这是何地,牵牛人让他回去问成都卖卜人严君平。后来,他去成都,问严君平,才知道他到了天河。明陈耀文撰《天中记》卷二引《荆楚岁时记》曰:“汉武帝令张骞使大夏,寻河源,乘槎经月,而至一处,见城郭如州府,室内有一女织。又见一丈夫牵牛饮河。骞问曰:‘此是何处?’答曰:‘可问严君平。’织女取榰(支)机石与骞而还。后至蜀问君平,君平曰:‘某年某月客星犯牛女。’榰(支)机石为东方朔所识。”唐代赵麟的《因话录》和北宋严有翼所编著的《艺苑雌黄》,都认为支机石就在成都的严真观中,是汉代严君平所留下来的。据说,今天安放在成都文化公园里那块高约数尺的“支机石”就是这么来的。姑妄听之!
南朝梁吴均撰《续齐谐记·七夕牵牛》:“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常在人间,忽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诸仙悉还宫。吾向已被召,不得停,与尔别矣!’弟问曰:‘织女何事渡河?去当何还?’答曰:‘织女暂诣牵牛,吾复三年当还。’明日失武丁。至今云织女嫁牵牛。”
明代冯应京《月令广义·七月令》引《小说》云:“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相会。”此《小说》是否即南朝梁殷芸《小说》,不见宋、元以前类书如《太平御览》所引,诚为疑问。然牛郎织女神话在冯应京所处的时代,明万历以前早已成型,是可以肯定的。
随着七夕节日的固定,这个故事的版本也就多了起来。早期的版本就有隋代杜公赡注《荆楚岁时记》转引道书所说的,牛郎迎娶织女时,借天帝二万钱下聘礼,久而不还,于是牛郎被天帝驱自“营室”,罚作苦工。这个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婚嫁的一些习俗,即男方要给女方送金额较大的聘礼。民众把当时男女因经济原因造成的婚姻障碍折射到天庭,进而演化出牛郎织女的悲剧故事。
民众不满意文献上记载的牛郎织女故事,近代民间又流传出另一种牛郎织女故事:据说织女是天上的仙女,王母娘娘的外孙女;牛郎是凡间的一个贫苦孤儿,常受哥嫂虐待,后来哥嫂分给他一头老牛,就把他赶出家门,让他自立门户。从此牛郎和老牛相依为命。有一天,织女偕同众仙女下凡,在清澈的湖中洗澡嬉戏,牛郎听从老牛的计谋,突然从湖边芦苇中跑出来偷走了织女的衣裳。其他的仙女们都上岸穿好衣裳飞走了,只剩下丢了衣裳的织女。在牛郎的恳求下,织女嫁给了牛郎。婚后,两人男耕女织,相敬如宾,过起了幸福的生活。织女还给牛郎生了一儿一女。后来,老牛要死的时候,叮嘱牛郎要把它的皮留下来,到危急的时候披上以求帮助。老牛死后,夫妻俩忍痛剥下牛皮,埋葬了老牛。后来仙女们私自下凡以及牛郎织女成亲的事被王母娘娘知道了,她勃然大怒,命令天神下界抓回织女。天神趁牛郎不在家,抓走了织女。牛郎回家不见了织女,急忙披上牛皮,挑着两个孩子追上去。眼看牛郎就要追上了,王母娘娘心中一急,拔下头上的簪子在天空中一划,就出现了一道波浪滔天的银河,牛郎再也过不去了。从此,牛郎织女只能隔河相望。后来王母娘娘被他们的真挚情感所感动,就准许他们每年七月七日相会一次。这也是经过民众选择,最终定型的牛郎织女故事梗概。
(作者:江玉祥 牛会娟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