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003年7月21日,被告人荣某某(男,56岁)因琐事与邻居周某某(女,65岁)发生矛盾并吵架,为了让周某某“丢人”,荣某某当众扒光周某某的上衣,周某某当晚羞愤喝农药自杀,因被人发现及时制止和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周某某应到哪一个法院起诉荣某某?
答:此案属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由上可知,周某某应在荣某某犯罪地法院起诉荣某某。
(作者:郜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