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列要求,以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契机,高质量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改革创新,基本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区域(园区)水土保持评价制度
日前,位于重庆高新区的华润微电子12吋功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项目需要完成前期水土保持手续,项目方仅用了1天时间,填写了4页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便完成了前期手续。
这得益于我市全面推行的区域(园区)水土保持评价制度。据了解,水保审批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过去,达到相应规模的单个建设项目开工前均需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从编制送审到拿到批复共需60个工作日,耗时长、花费多。从2018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区域(园区)水土保持评价制度,即园区内单个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只需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从而实现化繁为简、即来即办、只跑一次、减时减费。同时,水土保持监测也由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园区内建设项目不再需要单独开展监测工作,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费用。
这只是我市近年来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内容,精简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除全面推行区域水土保持评价制度外,还对社会投资小、低风险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或征地面积小于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项目免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对实施“五通一平”的园区地块,在土地出让前由园区管理机构或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报园区整体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结论提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管理要求,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
让信息多“跑路”
在全国率先实现“免填单”缴费服务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行政规费。过去,缴纳义务人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需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征占用土地面积等资料,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后,向缴费义务人下达缴纳通知单,再行缴纳。
如何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2021年以来,我市水利、税务、财政部门协同高效推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填单”缴费服务,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一键申报、实时扣款、信息共享。同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实现办事、缴费“一网通办”,市场主体缴纳时间从原来的平均3天缩减至1天,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此外,我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也全部实现“渝快办”网上办理,其中报告表审批和设施验收报备实现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同时将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费用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我市还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需求为导向,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系统将各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用地选址、开工、完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数据实时推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应用平台,自动识别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主动、有效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有效解决了监管滞后、覆盖面不全的问题。
构建协同高效监管机制
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
近日,一房地产项目在当地住建委办理开工手续时,同步收到了关于提醒其办理水保方案报批手续的短信。
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这是我市近年来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构建的水土保持协同高效监管机制,通过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市水利局水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有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熟悉,从而造成“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中,我市建立了生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在项目立项、用地、开工、完工等关键环节,及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发送督促提醒短信,已累计发送短信2600余条。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在生产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以多种形式提醒告知建设单位各环节水土保持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强化事前宣传引导,做到靠前服务、及时提醒、指导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违法风险。同时,在开展行业监管项目监督检查时一并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及时为企业解决问题。
此外,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全市交通领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修订绿色矿山建设水土保持标准并开展专项督查,成效明显。通过强化与生态环境和司法部门联动,充分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全国首个《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开展两个公路项目违法弃渣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赔偿金额达735万元,推动破解“企业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
我市还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监管对象信用档案,探索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及办法,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开设水土保持专栏,强化信用评价互享共用,通过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自觉性。
(稿件原载于2022年07月26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