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
据悉,“新八级”是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实施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有利于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优化其成长环境,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